戴勝梧 先生訪問錄
戴勝梧 先生訪問錄
受訪者:戴勝梧
時 間: 2000 年元月 15 日
地 點:三峽鎮民權老街農村民俗文物城
指導老師: 高傳棋 老師
訪問整理者:板橋社區大學學員 林美雪
我是民國四十二年農曆正月,出生在樂樂谷的插角里山頂,那時山頂人都是靠耕種山地維生,早期「做山做農」的山頂人生活都是很艱苦,自孩童時代開始,我就覺得要做很多農事。讀到國民學校畢業,才出來「外口」吃頭路。我是讀國民學校而已。以前插角這裡的居民都是務農,種植茶葉、柑橘(當時價錢比米價還好)及山產(芋頭、蕃薯、薑和竹筍等);也有很多人從事開採煤礦的礦工工作,我父親也是。那時這裡都是山地和農田,直到我比較大時,田園都被大豹溪的洪水沖走後,才沒再種田。
以前的農家庄,老老少少都有工作做,雨天有雨天的工作,晴天有晴天的工作,晚上和白天也各有工作做,可說無一時可閒著,難怪當時的人說,只要你肯努力,不怕會餓肚子,不過說真的是要「真艱苦拼」,所以說早期的臺灣人確實如人所云的是「從死的做起」。
小時候家境不好,我印象中自我七歲開始,我就非常忙碌。我們那時候也是大家庭,生活規範也很嚴格,大人有大人的裝備,小孩子有小孩子的裝備,都少不了。大人擔大籃子,小孩子就擔小籃子;鋤頭也一樣,大人拿大支的,小孩就拿小支的,每一樣裝備都準備得好好的。每到假日或放學回來早一點時,就要幫忙工作;而到了農忙時期,譬如割稻的時候比較忙,就不用說什麼,大人一定會告訴你:「明天去跟老師講,後天我們家要割稻了,要請假幾天。」如果去跟老師這樣講,老師也不會講第二句話,也曾經讀到班上剩沒幾個人,這也就代表大家都在農忙時期。
我是讀插角國小的,畢業後曾出來到「中和織布會社」當學徒學針織,不到一年,再換到做電線的工廠。當時還曾利用晚上到南山工職讀夜校,讀將近一學期即未再繼續讀下去,所以也等於沒讀一樣。後來因家裡仍須「作農」,且在工廠工作收入也不高,就又回山上,到礦場坑外做雜務工。
我父親原本是在做生意的,後來因生意失敗才去當礦工。做了三、四年後,金敏礦場「出磺」(即瓦斯洩漏,俗稱「出冷磺」)失事,當時有三人喪生,包括我父親、我大姑丈及一位隔壁村的人。那年我十五歲。
我父親失事後,在山上即很難過生活,只好搬到外面「討食」。約三年後,
也就是我十八歲時,就全家搬到土城的頂埔,在現在的土城工業區旁(當時尚未蓋好),但山上也偶而會回去耕種(種植柑橘、薑等)。搬到土城後,我即到外面「跟貨車」做綑工載「火柴」、「鋸屑」(即鋸木材留下的木屑),賣給一般民家當柴火用(當時一袋四、五元,大約是一天的用量)。一直到快當兵時,再到針織廠當工人,負責操作針織機器一年多。
二十歲時則到屏東龍泉當海軍陸戰隊兵三年,相當艱苦。我這個年代當兵很苦,就像山頂的工作也是很苦,但到了我弟弟的年代就變得比較輕鬆了(我家有五男三女,我排行老二)。
當完兵後,我就去高雄做開堆高機的工作,後來又去當貨車司機,載運泡綿。前後連當兵,在南部約待了七、八年之久,然後才又回臺北來。
以前當兵偶而回來時,看到一些東西若還好好的,我會多少收集起來。但特意大量收集則是在二十七、八歲時,看到比較舊的東西就收集起來,當時都撿集農具較多。因為我是「做山」、「做農」的,對這些用具比較內行,再加上當時山上還偶而有在耕種,這些東西還好好的,丟掉可惜,人家既然不要,就把它撿回來,也許會用得到也說不定,所以就一直撿。以前比較有地方可放,都放在家裡或外面空地,那時空地尚多(不像現在寸土寸金),像我家隔壁有一塊很大的空地,都被我放滿了,再用帆布蓋著;但蓋到後來很多東西都壞掉、腐爛了,就再拿去丟掉,若又看到較好的東西就再撿回來。
早期撿這些東西,有時人家會覺得怪怪的,「沒代沒誌」撿這些「沒路用」的東西。不要說別人,光是自己的兄弟、親戚、妻子和鄰居都會「講話」(抱怨),把你當作很奇怪的動物,當作是瘋子,不過這些都是「很正常的」。
我自己也知道,我的想法是認為這些東西還可以用,反正有地方可以放,但阮母仔、兄弟若看到家裡放了這麼多東西,有時忍不住都會發脾氣,此時我就會稍停一下不收。阮的個性是感覺到,這些東西雖然看起來「沒路用」,也沒在用,但是東西好好的,丟掉很可惜,所以都會撿回來。早期的房間都是打通的,東西沒地方放,以致我大哥、小弟有時都會翻臉,這都是「很正常的」;甚至氣起來都會拿去丟掉,這都「很正常」。
到後來,我就到山上向親戚借早期的舊屋子放,我四叔仍住在山上的舊屋裡,有時把它借來放,放到他的屋子倒了,屋頂掉落了,很多東西也都弄壞了。像古早眠床、八仙桌、大櫥小櫥,放得整間都是,放到最後,我四叔也是會「講話」,因他自己的東西也要放,早期他有在「種山」,要放肥料、放農具有的沒的,要拿工具時很不方便,有時多少也是會「講話」;不然就是當時他有在養豬,看到較不好的就剖一剖,拿去當柴燒了。當然也有自己壞掉的,有時我四叔看到桌腳在腐朽、蛀掉的,就拿去當柴燒;比較厚的板子,像有些砧板、神桌板較厚,就拿去當水溝上的踏板,較好走路,也算是廢物利用。
不過早期東西較多容易取得,所以不覺得可惜;但若此時要找就較難了,當時也腐朽掉相當多。這是我早期收集時的甘苦談。
早期收東西較無困難,但到後來較有興趣時,會特意去找東西;尤其是有在展覽、作為學校教材後,才開始對較奇特的東西就會一直想要強求,要去爭取到。有時認為有展覽價值,到別人那邊看到,就會一直想要爭取到。
像早期我有一臺手搖「針車」(即裁縫車),是有一次,我在一個阿婆(七十多歲)的舊房子中看到的,很想向她買,但她就是不賣。因為這種東西已經很少很少了,所以我跑了好幾趟,跟那個阿婆「開講」,也有買一些小禮物去送她,常常去想辦法看她要不要賣我,因為阿婆說那是她的嫁妝,她要留著做紀念。我就一直跟她講,我有在辦展覽,有在做學校教材,妳又沒在用,但她不賣就是不賣。後來我走了好幾趟,一直跟她說明,看妳要多少錢,我都跟妳買。後來她得知我確實有在辦展覽、作學校教材,而且是免費的,她終於感動了,以 1500 元賣給我,在當時這個價錢也不算貴。不過她也有送我很多東西,在早期好像沒啥用,但對我來講,很有展覽的價值,在學校作為教材的價值。有時農村的每一樣東西看起來雖然很不起眼,卻都有它的歷史典故。
像一台日據時代很早期的留聲機,也是人家都不想賣,對方說這東西已經沒了,他就不賣,後來我也是一直想辦法去找他,他是一個五十多歲的人,他說這是他父親時代留下來的。我記得我也是一直去拜託他,後來可能是被他的孩子玩壞了,我把它拿回來接,後來他就說反正已經壞掉了,既然你有在展覽,就賣給你。那時也是算很便宜,那時候的錢 500 元也算很便宜,但是這台不能聽,可能要修理,但我拿回來沒有修理。不然,那時候如果能聽的留聲機可能都要好幾千元。這是十四、五年前的事了。我花這五百元也是很值得,雖然 500 元在早期也不是小數目,但是這種東西你無處可找了,有時很多東西是免費的,有時東西感覺貴,但買了有價值,不要說東西壞了就認為買貴了,有時它雖然是壞的,但它的形體仍是可以給人觀看的。
我是認為每一樣東西都有它的意義,以前有人給我一台手搖「打草繩機」,他放在那裡也沒用,像這個他給我,我也是覺得很有農村時代的意義,有時候撿回來會覺得很有價值,若用在展覽或給學生作教材,都很有意義。雖然這些東西都不是很值錢,但就像我前面說過的,每一樣都有它的歷史典故,也代表先民創業的艱辛。
(一)早期的粗紙(衛生紙)
像這個是四、五十年前早期的粗紙,就是現在說的衛生紙,有分兩種,白色短的是如廁用的一般衛生紙;而長形像「金紙」的則是多功能的衛生紙,早期也有人拿來擦東西,或拿來當小孩子的尿布,反正是多用途的。早期要買這種產品,「一刀」要二角,而那時候一雙草鞋也是要二角,你想想那時候的人會買衛生紙還是草鞋?(答案當然是草鞋,因它是民生必需品)所以當時的衛生紙可以說是一種奢侈品。只有在「市內」的地方才有人用,一般鄉村的民家根本買不起(跟現在普遍使用、潔白柔軟的衛生紙比較起來,真有天壤之別,也見證了時代的變遷)。
(二)訂婚禮餅盒印模
這是早期的訂婚禮餅包裝盒的印模,以前的訂婚禮餅,若沒有這塊印模印的包裝紙貼著,就不算是訂婚禮餅,這張包裝紙是印好再貼上去的,以前如果買這種包裝紙貼著的「盒仔餅」,就算是很高級了,不然一般都是隨便用紙糊的袋子包著。像這種彩色的紙盒包裝,都是後來比較進步時的,如果較早期都是用一張紅紙,再印一個喜字貼上而已,沒有這麼漂亮的色彩,這是光復初期仍然普遍使用的(而和現在印刷精美的各式訂婚禮盒比起來,已經是不可同日而語了)。
(三)大量小秤
早期開始有秤的時候,最小的是五斤,最大的是三百斤,小支拿得動的叫「秤」;大支的拿不動需用抬的叫做「量」。 30 斤以下的稱為「秤」, 60 斤以上的則稱為「量」。
(四)「斗升合勺」木盒
早期沒有秤可用的時候,都用這種工具量重量,這是清朝時的用具。最大的是一斗,再來是半斗;最小的是五勺,依序為一合、二合五、五合及 一升 。而且上面都印有「官」字樣,表示這是官方公訂的標準度量衡,是有公信力的。早期生活艱苦,買米都是每天去買,而且做工的人,有工作那天才有錢買米,否則就要「吊鼎」了。而且 去買時都用小的合、勺木盒量一些些,買回去和蕃薯一起煮。這些用具見證了先民早期生活艱辛窮困、歷盡滄桑、「儉儉攢攢」的一面。
(五)「三代」 ~~ 「腳桶」、子孫桶、尿桶
早期女孩子嫁人時,禮俗相當多,都要陪嫁「三代」––即「腳桶」(洗澡用的)、子孫桶(是生產用的)和尿桶,有錢人家較講究,就陪嫁好一點大一點的,窮苦人家就陪嫁小一點的。子孫桶俗稱「生子桶」,是孕婦生產時用的,孩子一生下來,「產婆」就會把孩子放 到裡面去。這三種用具稱為「三代」,是娘家希望女兒嫁到夫家後,三代以上都能平安健康有福份。意義也相當深遠。
(六)富家千金女的陪嫁品 ~~ 一口棺木
早期有錢人家的千 金 小姐出嫁時,娘家如果陪嫁一口棺木給女兒做嫁妝,就稱為「全套」,即表示從生到死「有始有終」的意思。這口棺木已有一百三十多年的歷史了,是清朝時候的了,這是台北大學附近的居民送的。據說,早期女子陪嫁的棺木只能放在夫家的「閒間仔」(雜物間),只有男主人的才能「立棺」(即棺木要直放,不能橫放,也不能上漆;一旦上漆橫放,就表示要使用了)放在廳堂後的「後廳」;一直等到男主人皆不在了,由女人當家(這時都已是祖母級的了),她的棺木才能「立棺」放在「後廳」(由此也可看出,早期先民對「死」的慎重態度;同時也見證婦女在父權社會下,地位卑微的一面)。
有空的時候,我都會到各處去展覽給大家看,不過展覽的地方要看啦!有的地方不能擺,像有的地方攤販很多,如果你也去跟人家擺,警察來趕時也是要搬走,所以擺起來感覺很不方便。因為我這些不像一般的攤販,東西少,說搬走就搬走,而且擺起來佔地很廣,警察來時,有時候也會「開單」(開罰單),不過這都是很「正常」的。
像有一回在士林廢河道擺時,警察來了就問:
「你這個是在賣什麼?」
「沒啦!這只是擺給大家看,不是在賣東西。」我簡單的回答他。
「嗯!是在做善事哦!」他狐疑的問。
「沒啦!我想說閒著沒事,擺給大家看。」我再次解釋的說。
「那你明天買十斤米送到我家。」他有點半開玩笑的說。
「啊?買十斤米送到你家要做什麼?」我不解的問。
「趕快收一收,快走啦!」他旁邊一個跟班的大聲提醒我說。
「可是我又沒在賣東西!」我再次辯解。
「你再不走,我就要『開單』了哦!」他沒好氣的大聲催趕。
不過回想起來,也是如此,有的人說他在做善事,其實是在賺錢;而當我們真的有心要做善事時,他們反而不這樣認定你,當然警察也有他們的苦衷;再說我也沒有申請,也不合法。
不過擺到後來,我比較知道管道了,如果要到一個地方擺時,都會去派出所那邊打一聲招呼。不過很麻煩的是:碰到願意負責的就不要緊;若碰到不願負責的,他不想自找麻煩,他認為這樣也不妥當,萬一每個人都如此要求,那要如何處理,再說你是不是在做生意的也不知道。所以擺到後來也是很麻煩。
不過擺到後來我有一個心得就是:凡是有攤販的、警察會趕的地方,就儘量不要去擺。而且擺的地方不一定要在鬧區,像在公園或路邊人少較不影響交通的地方,擺起來一樣有效果;不過你要固定在一個地方擺,這樣來看的人反而會越來越多。還有一個好處是,有時擺一段時間後,也會有人拿東西來送你,像古鐘、竹籃之類的,也是無意中的收穫。他們的誠意也讓我很感動,好像我做對了一件事情。
但是批評的也有啦!卡早期時,人家會說這些東西還很多,擺這些好像較不合適,又不像古董。所以我還要向人家解釋,這不是古董,這是我們農村的近代史。
最近幾年來,就常到學校或文化機構舉辦的活動中,擺示給大家參觀,效果也不錯,很多人也很肯定這些收藏品,非常具有鄉土教材的價值。像八十二年時,頂埔國小邱校長來找我,看了我的收藏品感慨地說,他找這些鄉土文物已經兩年了,沒想到就在自家隔壁而已,於是他馬上要和我談條件,他要我把這些東西搬到學校作鄉土教材,展示給大家參觀。但我想這些東西也不是多貴重,再說又是自己子弟就讀的學校,我就跟他說不要緊,反正都不用什麼條件,若需要的就搬過去,結果不到一個月的時間,他們就開始布置了,他可能為了擺我這些東西,教室就整理得很舒適,貼壁紙啦!油漆啦!小櫥大櫥都擺得很恰當,貼壁紙啦!油漆啦!大櫥小櫥都擺得很恰當,準備擺示我這些民俗文物品,算是我碰過的很有心的一位校長。
對未來我也沒有特別的計劃,阮下一代的孩子目前對這個也沒興趣,而我老婆對這個也一竅不通。我這一代能做多久算多久,做到沒人做時再打算,看是給有心人去接收,還是……。不過我對政府是很沒信心的,以後我不知道,但依目前政府做事的情況,我是很沒信心的。像板橋的農村公園,在林豐正的時代就做了,但這些官員都是為了打業績,就向台北縣民眾徵收很多民俗文物品,辦了農村民俗文物公園,東西收集得很豐富,場地也佈置得很漂亮,但很可惜都沒有請專人管理。
我去看了三次,剛開始看了確實很感動,覺得政府辦這個活動辦得非常好;第二次去看時,就發現東西缺少的缺少,破壞的破壞,但還不算太嚴重;等到第三次再去看時,整個場面都面目全非。像有的人為了要照相,就把東西搬來搬去,我還看見一座轎子,好像是坪林鄉民捐獻的,我第一次去看時,那座轎子還很漂亮,但轎子都被人抬來抬去,甚至有人上去坐;等我第四次去看時,就「不能看了」,轎子的木條都歪了,藤條脫落了,布幔也破了。
照理說,這是縣民的財產,是百姓無條件捐獻的,政府應該好好保護才對。像我個人花了二十多年,一樣一樣去拜託,有的還要花錢去買,花了這麼多精神,才收集到這些,雖然我沒有很多時間來「照顧」這些東西,也沒有很大的展覽場地,但是有時間我就會盡量開放給大家免費參觀,我能做的就是這樣了。但個人的力量畢竟有限,不像政府可以登高一呼,就可募集到很多,也有經費可把展覽場地佈置得很堂皇,阮只有做多少算多少了。
我也知道這條路不好走,但是因為愈來愈感到很有意義,我是愈做愈有信心,就把它當作做善事吧!
「為保存台灣鄉土文化,讓老一輩的回味過去,給年輕人了解,先人創業的艱苦」。這是 戴勝梧 先生掛在他的民俗文物城的告示牌上的一段語重心長的話,令人感動,也值得大家深思。
在訪問 戴 先生的過程中,對於他為了保存台灣的農村民俗文物,不惜花費金錢與心力真誠投入的精神,感到很佩服。雖然他的家境並不是很好,但只要有意義且稀有的文物,他都會儘量收集。例如他曾為了買一對「錫桶」(裝水用,現已少有),不惜花費了四千元買下,在早期這可是不小的數目,為了怕家人心疼,還編了一套「美麗的謊言」來哄他太太,真是用心良苦。
從戴先生的言談中, 我看到了台灣民間那股樸實堅毅的力量,正默默的在社會最基層的角落奉獻著。他沒有高學歷,也沒有顯赫的社經地位,但做的卻是最基礎的常民鄉土教育,他的那份誠懇與執著,真是令人動容。在他身上,我看到了走過艱苦歲月所焠煉出的生命智慧與光輝。(本文係社區大學八十八學年度,「社區鄉土田野考察」課程,口述歷史作業)